

见过很多违评的案例,但没有见过这样离谱的······
一、一个评委,两个项目,四件事
1、评错了。某保障性公寓楼项目,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。刘某参与评标,评标存在过失;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评,予以纠正。
通报没有写明具体是评分错误还是评审标准适用错误?通报只记录了一个结论——”评标存在过失”,以及一个后果——”复评予以纠正”。这就意味着:原评标结论是错的,被推翻了,新的评标结论替代了旧的,被纠正了。
2、要钱。复评结束后,招标人已按规定支付交通费用,刘某仍索取评审费。通报用了”仍”字——交通费已经付了,刘某在此基础上继续要评审费。

通报没有写明招标人是否应当支付评审费,但可以看到一个事实:刘某索取评审费,被拒,应该是已正常履行付款义务了。
3、撕报告。被拒后,刘某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发生争执,随后,闯入评标室,试图撕毁复评报告。难以想象这样的场景,主角居然会是评标专家!试图撕毁复评报告,和评标存在过失,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。前者是故意破坏,后者是能力不足。
4、在另一个项目里怂恿其他评委。在另一个某安置小区市政管网工程项目中,评标前,刘某怂恿其他评委以现金方式支付评审费。被告知只能以转账方式支付时,故意拖延时间。把项目交给这样的专家评标,你会觉得背后发凉么?
二、其他通报记录
缪某某:评标结束后强烈要求现金支付评审费,被拒后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。陈某、傅某某、吴某某、叶某某、戴某某:在同一项目某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,评标委员会评标错误造成复评,招标人对评标质量评价不满意。处理依据均为《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浙发改公管〔2021〕240号),处理方式均为信用扣分。
评委评错了标,被纠正就完了。但不服气还冲进去要撕报告,这跟考试不及格去撕老师改的卷子有什么区别?评标前还带头要现金,不给就磨洋工。
媒体平台上很多网友吐槽:这哪像专家,更像是菜场讨价还价。网友也纷纷建议:对于故意扰乱评标秩序、破坏评标文件的行为,应有更严厉的退出机制。通报公开是好事,说明监管在动;但通报之后的制度完善,才是真正的进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