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人公司,中标3000万项目是怎么做到的?

开标现场看似群雄逐鹿,最终中标方却是一家仅有 1 名员工的空壳公司。这是央广网近期刚刚曝光的真实招投标大案。

一、买壳

这个集团要投一个农业项目,目的根本不是干活,是拿中标通知书去银行套贷款。可公开招标,凭什么保证自己中?解法是:收购一家有水利二级资质的公司。

2024年2月,集团花80多万,买下河南一家2022年才成立的建设工程公司。天眼查显示,注册资本4000万,有资质、有安许证,看着挺像回事,但员工只有1个人。没有负责人,没有实际工作人员,没有施工能力。它存在的唯一价值,就是替集团去中这个标。

陈邦(化名,集团员工)说得很直白:“如果让其他公司中标,集团就无法实现套取贷款,所以才要收购一个有资质的公司,确保中标权在自己手中。”

拿什么跟这种“为中标而生”的空壳公司拼? 人家投标不是为了干活,是为了拿标去贷款······

二、劝退

招标公告挂网后,有三四家公司主动打电话来咨询。陈邦把情况汇报给董事长,得到的指令只有两个字:劝退。于是陈邦挨个打电话:“这个项目已经内定了,即使你们投标也无法中标,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钱。”那几家公司听完,主动退出了。

记住这个话术。 如果你在投标咨询阶段听到类似“已经有人做了”“别浪费标书费了”的暗示,别急着信。对方可能只是在执行劝退任务。

《招标投标法》第三十二条写得清清楚楚: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,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,招标人也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。

三、凑数

劝退了真实竞争者,问题来了:投标人不足3家,流标。董事长再下指令:从集团合作过的劳务公司库里,找几家来陪标。赵腾飞(化名)筛了六七家,最后选定3家,“因为这3家正好在给集团做事,配合度高。”

见面地点在公司办公室。陈邦当场交底:“项目已经在建设了,麻烦你们配合走一下流程,不需要做标书,我们会支付陪标费用。”标书模板发过去,盖个章交回来,完事。

四、转包

空壳公司中标,3000万。然后呢?集团用摇球抽签的方式,把劳务工程交给了一个叫姜有才的包工头,此人不是中标公司的员工,只是挂靠在这家企业名下的个人。 姜有才也没干活,转手把项目给了江西一家农业科技公司,按总工程量收7%管理费:3%开票、3%税费、1%利润。

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二条写得明白:使用受让或租借方式获取的资质证书投标,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。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分离,就是典型的挂靠。

最后一步:贷款到手,项目“完工”。 项目2024年9月“完工”。结算1800万,真实付给施工方的钱约350万,材料费约200万。1250万进了集团备用金,陆续挪去填其他项目的坑。

原来投标除了能中标,还可以贷款··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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